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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2]59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2〕59号)


韩国广播公司北京总局:
  你公司关于派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2年8月6日至25日期间拍摄陕西秦始皇兵马俑(坑上拍摄)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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