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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委托开展《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工作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委托开展《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工作的函
(文物博函〔2012〕1640号)


上海博物馆:
  为加强物联网技术在馆藏文物保护、保存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与推广,系统掌握国内外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现状、科学分析行业实际需求,明确相关技术、装备、系统的技术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你馆开展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工作。项目负责人:吴来明。项目执行期: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随文拨付项目补助经费20万元。请你单位依据所签《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委托协议》(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收到项目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附件: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委托协议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委托协议

  甲方:国家文物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刁道胜
  电话:59881629

  乙方:上海博物馆
  地址: 上海市人民大道201号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吴来明
  电话:021-54362720
  移动电话:1390193475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项目工作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项目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作经费。

  第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甲方对“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技术应用现状调研”项目调研报告评审验收通过止。

  第三条 、协议款项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款项总额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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