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量清单计价规范”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2]6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提高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我局决定组织实施“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量清单计价规范”研究。根据《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将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与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60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具有相关领域项目清单计价研究经验。
(二)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三)课题申报单位认真阅读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填写《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请登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下载,网址kj.sach.gov.cn或www.chst.cn)。
(四)课题申报起止日期为2012年7月23日至-8月10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文档。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申报受理方式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课题的申报受理工作。
课题申报单位务必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课题办(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文档于8月10日16:00前发送至ktb@sach.gov.cn。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刚
联系电话:010-846420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
邮 编:100029
附件: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量清单计价规范”课题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