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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总结暨经验推广会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总结暨经验推广会的通知
(办博函〔2012〕6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交流、推广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经验,探索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长效措施,提高民办博物馆水平,我局定于2012年8月下旬在上海召开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总结暨经验推广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8月28日至29日(27日报到);
  会议地点:上海市新锦江大酒店(长乐路161号)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 试点省份交流经验;
  (二) 讨论审议《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草案)、《民办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草案);
  (三) 会议总结
  三、参会人员
  (一) 各省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各1人;
  (二) 各省省博物馆负责人各1人;
  (三) 部分民办博物馆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会议报名和材料准备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将本省范围内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并于2012年8月14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反馈至上海市文物局。
  (二)请山西、上海、四川三个试点省份将本省(市)会议交流材料(省(市)文物局、实施帮扶的国有博物馆、被帮扶的民办博物馆交流材料各一份)汇总并于8月14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上海市文物局联系人:陈旭峰 张晓君
  电话:021-23128183 23128184
  传真:021-63720063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何晓雷
  电话:010-59881614
  电子邮箱:hexiaolei@sach.gov.cn
  五、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交通费用由各单位承担,会议期间食宿和会议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1:民办博物馆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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