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技术成果转化与示范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精神,大力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根据2012年度“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果转化与普及”项目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技术在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和信息获取应用研究与示范》和《可移动文物修复工具标准化配置与操作示范》等2个方向的课题。根据《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该课题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与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申请条件
《实验室技术在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和信息获取应用研究与示范》课题申报单位须为省级以上(含)文物考古研究单位或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且具备课题研究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并配套相关经费。
《可移动文物修复工具标准化配置与使用示范》课题申报单位须为取得可移动文物保护一级修复资质单位或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具备课题研究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并配套相关经费;
以上课题研究需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承担单位与社会优质资源联合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60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5年以上。
(三)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四)课题申报单位认真阅读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填写《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上文件请登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下载,网址kj.sach.gov.cn)。
(五)课题申报起止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至8月7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文档。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申报受理方式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课题的申报受理工作。
课题申报单位务必于2012年8月7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课题办(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文档发送至ktb@sach.gov.cn,逾期概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刁道胜 刘刚
联系电话:010-59881629 010-846420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
邮编:100029
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请书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1:
课题申请指南
一、指南说明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及其相关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有关工作自2001年正式启动,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一批新技术成果。2012年度,我局将重点加强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及实验室技术应用、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具标准化应用等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博物馆、考古所等一线文博单位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和示范项目,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快速转移与扩散,有效推进行业科技水平,发挥科技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设置2个课题方向:
课题1. 实验室技术在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和信息获取应用研究与示范
课题2. 可移动文物修复工具标准化配置与使用示范
课题实施年限:2012年8月-2014年2月
二、课题主要内容
课题1. 实验室技术在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和信息获取应用研究与示范
(一)主要内容
针对出土文物现场抢救性保护和相关信息获取的技术问题,运用激光三维扫描技术、X射线成像技术、红外成像技术等实验室考古技术,对出土文物资料进行多种技术方法提取隐匿信息,并进行出土文物及隐匿信息资料的可视化演示,运用出土文物应急保护的最新成果,对相关出土文物进行埋藏环境因素调查、现场保存微环境控制、应急性保护处理,组织文物保护、考古、实验室分析专业人员进行研讨,提升出土文物现场保护的科技水平。
(二)考核指标
1、围绕1处出土文物现场开展埋藏环境因素调查,运用实验室分析技术进行相关信息提取,采用多种记录手段,对出土文物现场进行记录及演示。
2、对出土文物的进行保存微环境控制、应急性保护处理,编制出土文物技术保护方案。
3、召开1次研讨会。
(三)课题经费
拟委托2家承担单位,我局计划对每家课题承担单位经费预算补助50万元,每家单位自筹不少于50万元。
(四)课题申请条件及要求
省级考古研究单位或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具备课题研究所必需的基础条件。
课题2. 可移动文物修复工具标准化配置与使用示范
(一)主要内容
运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文物出土现场移动实验室研发课题取得的有关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具包等相关成果,针对不同材质文物特点,对相关工具包进行优化,提出相关修复工具的技术要求,对修复人员进行标准化配备;按照国家文物局已发布的可移动文物保护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相关技术操作手册,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操作培训。
(二)考核指标
1、形成2种不同材质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具的优化,提出相关工具的技术要求;
2、编制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具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