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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14号――关于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114号)



关于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33号令),定于2012年11月25日举行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证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以作弊论处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见附件)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报检员资格考试网站(www.bjy.net.cn)下载。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根据考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考试工具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二》入场,但不得在书中夹带任何资料,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六、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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