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各地区要在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个领域治理整顿的同时,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制定详细的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专家参与、交叉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四类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督促企业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要充分利用当前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依法取缔一批非法生产建设项目,停产整顿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整改一批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隐患,集中关闭一批整改无望的企业。
三、认真做好四项治理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区在组织深化四项治理的同时,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对四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以及深化治理期间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四项治理工作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涌现的典型经验以及专项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果与体会等,做到内容详实、数据确凿、案例典型、问题分析透彻、对策具体可行。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四项治理总结报告连同《深化四项治理期间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四项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被关闭企业名单和取缔的非法企业名单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联系人:孙栋梁,联系电话:010-64463004〈带传真〉)。
附件:1.深化四项治理期间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2.四项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8月10日
附件1
深化四项治理期间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____省(区、市)安全监管局(盖章): 填报日期:2012年 月 日
序号
| 行业领域
| 执法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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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
(家)
| 发现问题或隐患(项)
| 其中:
| 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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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当场
改正(项)
| 责令限期
改正(项)
| 罚款
(万元)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提请关闭(家)
| 依法取缔
非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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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英砂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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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质家具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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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棉矿山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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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矿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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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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