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一期)
技术保障方案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
目录
1. 概述
2. 人员配备
3. 场地
3.1 机房要求
3.2 办公场地
4. 省级数据中心
4.1 网络系统
4.2 网络通讯
4.3 服务器系统
4.4 数据存储
4.5 软件支撑平台
4.6 网络信息安全
4.7 数据备份与恢复
4.8 省级数据中心部分设备参考
1.概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校校舍安全工作。汶川地震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学校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建筑。国务院于2009年启动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对全国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所有中小学,都要进行逐栋排查、鉴定、规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按照国务院要求,为配合“校安工程”的实施,拟建立“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校舍系统”),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基于单体建筑物的校舍信息电子档案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和完善中央、省、地市、县和学校各级“校舍系统”,以全面掌握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实现安全监控与预警、投资监管和统筹管理,为“校安工程”和校舍安全管理提供服务,满足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需要,为未来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提高政府的科学管理水平和教育现代化水平。
《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技术保障方案》是为保证“校舍系统”在全国按期顺利部署和运行而制定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系统使用单位的人员配备、场地和省级数据中心网络及软硬件建设等要求。
2.人员配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教育信息中心(无教育信息中心的依托教育信息化相关部门)建立“校舍系统”技术支持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运维服务和技术支持人员,以保障“校舍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并为下级单位和学校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系统运维人员应承担设备运行管理、应用系统运行管理、数据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用户服务与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