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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编发文化市场年度报告加强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编发文化市场年度报告加强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市函〔2012〕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2009年以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组织编撰发布了网吧、网络音乐、网络游戏、演出、艺术品等市场的年度报告,广东省文化厅、深圳市文化局等地方文化部门也开展了相关工作。这项工作立足于为社会提供系统权威的文化市场数据与分析服务,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文化管理部门在行政指导与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综合社会效益。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为此,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为加强对文化市场宏观调控和属地管理,提高文化市场运行监管水平,根据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文化部决定从2012年起,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文化市场年度报告的编撰发布工作,逐步建成条块结合、开放共享的文化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今年起,各地启动2012年度演出、网吧市场年度报告编撰工作,2013年启动艺术品市场、娱乐市场年度报告编撰工作;
  (二)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继续编撰网吧、网络游戏、网络音乐、艺术品、演出等市场的年度报告;
  (三)各省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文化市场不同行业发展和管理现状,确定年度报告编撰的市场门类。可优先选择市场繁荣、管理到位、有研究基础和能力的行业,循序渐进,逐渐扩展。
  二、编撰体例
  (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1. 术语定义、研究方法、数据指标体系、数据来源说明;
  2. 年度市场总体概况;
  3. 管理政策法规与行业规范解读;
  4. 市场结构分析,包括经营主体分析、文化产品分析、经营活动分析、消费需求分析;
  5. 市场特点与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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