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体艺[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卫生厅(局)、民(宗)委、科技厅(局)、财政厅(局):
2010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本次调研也是《
全民健身条例》发布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印发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大规模的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为确保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的实施,现将《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予以部署和安排。
附件:1.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2.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
3.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校调查问卷
4.2010年开展少数民族学生调研的省(自治区)名单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卫生部
国家民委
科技部
财政部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国家从2000年开始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系统,每5年对3-69岁的中国公民进行一次体质监测,2010年将实施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是国民体质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具体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1.掌握我国学生体质与健康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科学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推进以学校体育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提高。
二、调查对象
为客观反映我国学生体质与健康现状和发展变化规律,本次调查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和中、小学进行。调查对象为汉族7-22岁学生,少数民族7-18岁学生。
汉族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原则上在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好、中、差三片进行。
在部分省、自治区(见附件4)对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东乡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土族、羌族、撒拉族的学生进行调查。其他少数民族的学生是否进行调查,由各省、自治区自行决定。少数民族19-22岁学生是否列为调查对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三、调研点校的确定与样本的构成
(一)调研点校的确定
汉族及少数民族高校和中、小学调研点校的确定,原则上延用2005年调研点校,有调整时必须在原调研点校附近选择同类学校,并报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办公室备案。
(二)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延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调查方法,即首先确定调研点校,再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调研样本。
随机整群抽样时,所抽取的班级数以能满足最低调研样本数为限。
(三)样本构成、分组与样本含量
调研样本分为检测样本和问卷调查样本
1.检测样本
(1)样本构成:检测样本由体检样本和体测样本组成。
体检样本:由随机整群抽取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构成。
体测样本:由体检样本中筛选的正常学生构成(正常学生指能从事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发育健全、身体健康的学生。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均不得参加素质项目的测试)。
(2)样本分组
汉族学生:7-22岁汉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64个年龄组。
少数民族学生:7-18岁的蒙古族、回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48个年龄组。其他少数民族7-18岁学生按男、女分为两类,每岁一组,共24个年龄组。开展19-22岁少数民族学生调研的,样本分组按男、女分为两类,每岁一组,共8个年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