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地要多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及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国家及各地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别是各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
(五)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配合网络招聘会,各高校要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组织就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通讯和其他媒体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
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高校,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本届招聘月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单位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统一活动外,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招聘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做好宣传工作,在11月28-30日,本次活动除了在中央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外,各地也要积极联系本地的新闻机构,多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社会上营造较大的声势,以吸引更多的单位招聘和选用高校毕业生。
(三)网络招聘会会场要求。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与各省级及部直属高校就业网站分会场进行链接,各省级就业网站链接本辖区内各高校就业网站分会场。各网站的分会场要在页面的显著位置悬挂统一要求的活动标题(见附件1)。
(四)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真实。
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
为了做好招聘月的宣传工作,保证宣传的效果,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在11月28日前和2010年1月5日将活动统计表(附件2)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报教育部。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周冲萧萧赵国楗
电话:010-66097183、2081转606、61066097072
传真:010-66097332
E-mail:ncssedit@moe.edu.cn
附件:
1.活动标题
2.联合招聘月统计表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