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招聘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最大限度的帮助2010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动员更多的单位参与到就业工作中来,充分发挥高校在指导毕业生就业中的主导作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广大用人单位招聘与毕业生求职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我部决定举办“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招聘月”(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将招聘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12月1日至31日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
(二)承办单位: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省级及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技术支持: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ncss.org.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各省级及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
网络招聘大会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各省级及各高校就业网站设分会场。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提前收集整理本地区的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针对2010年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及时在本级网站或者上传到本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后台数据库,在招聘月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网络招聘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例如视频等手段,为招、应聘双方提供方便的服务。
(二)举办多种类型的现场招聘会。
省级就业指导部门要利用本省内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人才招聘会。
为了提高毕业生的签约率,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可以组织形式多样的中、小规模的招聘见面会。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扩充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数据库,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
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供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同时,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与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广泛收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扩充并更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数据库,为有需要的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