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通知
(教技[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是我国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创新努力的方向和重点任务,是指引我国科技事业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为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现将学习贯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校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高校肩负的历史使命,充分认识实现创新驱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既是高等学校的光荣责任,也是牵引高等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支持鼓励高校为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服务。高校要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研发成果转化。
三、提高高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水平。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学科专业,明确各类高校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对学科专业实行动态调整,大力推动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新创业,重视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
四、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确立基础研究在高校科技中的核心地位,发挥高校人才、学科、科研综合优势,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
五、大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以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协同的开放、集成、高效的新模式。推进科技与教育相结合的改革,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科研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教学团队。建立与产业、区域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转化和推广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