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四通集团财务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银监复[2009]160号)
四通集团财务公司:
《四通集团财务公司关于股权重组的请示》收悉。根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
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以下简称
《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泉煤业)收购重组四通集团财务公司。
二、批准阳泉煤业、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收购四通集团财务公司100%的股权(出资),收购完成后四通集团财务公司股权(出资)结构为:阳泉煤业持有50%;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