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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年8月13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2年8月2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20”,证券简称为“国债0920”,是2009年8月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0%,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0元。
  二、本所从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27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2年8月27日除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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