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2011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2〕12号)
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现将2011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情况予以公布。
2011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别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核。
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14亿辆次。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914亿元,保险责任未到期的保费增加69亿元,赔付成本749亿元,赔付率比2010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经营费用277亿元(含营业税55亿元,救助基金20亿元),费用率比2010年降低0.2个百分点。2011年,交强险经营亏损9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