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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银监会系统庆祝建国60周年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银监会系统庆祝建国60周年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06号)


各银监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央结算公司、中诚信托: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促进职工身心健康,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身体素质,营造银监会系统和谐工作氛围,决定举办中国银监会系统庆祝建国60周年职工运动会(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单位及组团办法本次运动会参赛单位包括:银监会机关,各银监局,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央结算公司、中诚信托。竞赛项目以银监会机关,各银监局,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央结算公司、中诚信托为单位组团报名参赛;每团不超过30人,含团长1名,领队1名,工作人员1名。

  二、项目设置运动会本着竞技与群众性相结合、比赛与增强体质相结合、比赛与激励全系统职工开展健身活动相结合的原则设置竞赛项目,包括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集体跳绳,其中田径比赛项目按不同年龄段划分。

  三、时间地点本次运动会初步定于2009年9月4日至5日在北京月坛体育中心举办,京外单位9月3日报到。赛程安排为:9月4日举行开幕式、田径比赛、集体跳绳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部分比赛,9月5日继续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部分比赛,颁奖和闭幕式在9月5日比赛完成后举行。

  四、奖项设置本次运动会按比赛大项(网球除外)分别设置团体前8名和每单项前8名竞赛奖励;对在比赛中组织有序、参与率高、团结协作的代表团授予“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团体名次颁发奖杯和证书,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趣味体育活动不设团体奖。

  五、组织机构运动会由银监会主办,银监会工会具体承办,中国金融工会协办。成立运动会组委会,刘明康主席任组委会主任,蒋定之、郭利根副主席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为苏保祥、廖 岷、李怀珍、邢本秀、龚建德、张福豪、刘承萱、楼文龙、赵江平、肖 林、曹虹冰,苏保祥任秘书长。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处、8个工作组、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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