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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01号――赋予企业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及注销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
(2009年第101号)
依据《
行政许可法
》和《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销售分公司、朝阳市红山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储运配送分公司、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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