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793号)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光保资发〔2012〕159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4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3层307号房间 邮政编码:100041。
二、第十七条发起人情况表修改为:
发起人名称
|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 出资
方式
| 出资时间
| 认购股数
(万股)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9,900
| 现金
| 2011年
11月3日
| 9,900
|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 100
| 现金
| 2011年
11月3日
| 100
|
合 计
| 10,000
| 现金
| --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