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朱钧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2〕819号)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钧等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东吴人寿字〔2012〕10、17、19、21号)收悉。根据《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朱钧、纪向群、聂蔚、潘勇、杜敏声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陈子京、李强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陈尉华、贺力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陆正宇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张勇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