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实施意见

  十四、振兴发展农业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精神,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振兴发展我国农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高等农业教育质量,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通过实施部部共建、省部共建农业大学,加大对高等农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快把优势农业学科发展好、继续农业学科建设好、新型农业学科培育好,提高农业学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吸引优秀高中生报考农科院校和涉农专业。加大高等农业院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创新农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一大批优秀实用人才。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参与兴办农业职业教育,引导农业企业与农业职业院校等组建农业生产实训基地。
  十五、加快建设农业科技队伍。全面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着力推荐人才政策创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合力打造农业人才精品工程。充分发挥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大科研基地凝聚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科研人才的创新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青年农业科研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配定期培训,实施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培训工程,分行业分领域加快培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以实际贡献量为重要指标,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结果标准,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十六、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努力培养一批能够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发展带头人。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快培养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切实把培养职业农民作为一项重大基础工程大力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模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今年起在有条件的省、市、县试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和扶持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立志务农的初高中毕业生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建立农民参训获证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挂钩的衔接机制,形成产业发展依靠技术培训、技术培训服务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十七、促进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互利共赢为出发点,充分利用丰富的国际农业科技资源,实现在更高起点上的自主创新和跨越发展。巩固强化多双边和区域农业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与发达国家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等国际机构的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美、中巴联合实验室、中德沼气合作中心、中新科技示范园等建设,加快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建设进程。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利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各种支持渠道,凝聚和吸引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海外专家和优秀团队以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工作任职等多种形式回国服务。鼓励国内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支持更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到国际知名研究机构进修、培训。加大国外重要种质资源、重大前沿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引进力度,引进和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新理念新方法。通过技术输出、人才培训、智力交流等方式,加大实施农业科技“走出去”战略,为欠发达国家培养农业人才,提供技术援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