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突出抓好种业创新。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支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等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新品种,重点在适应机械化生产、设施化栽培的新品种上有新突破。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科研合作平台,引导商业化育种资源和人才向企业流动。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农业行业科研专项、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中,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坚持品种权保护与品种审定相衔接,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示范展示相配套,三年内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完成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做好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培育优良畜禽新品种。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企业。调整品种审定指标体系,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从国家层面建设好海南南繁基地、西北和西南优势种子生产基地,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通过新增一千亿斤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种子工程项目,加大种子生产基地项目投入,提高种子生产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启动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试点。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营造种业发展良好环境。
七、积极培育现代生物农业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政策支持和项目带动等措施,积极推动骨干企业与优势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实质性联合体,探索建立科企合作新机制。把实施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作为推动现代生物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强化生物安全评价,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根据转基因产品的研发进程、技术成熟度和社会接受程度,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加快解决转基因生物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大对绿色高效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产品创制的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基因工程疫苗、生物饲料和兽药产业,加强动物疫病诊断试剂盒、快速诊断检测以及新型疫苗等研制、审定及产业化,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八、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深化农业科研院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中央、省、地三级农业科研院所的公益性定位。推进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关于“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的要求,努力争取大幅度增加基本支出、基本科研业务费、修缮购置专项费等稳定性经费投入。建立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立项环节充分听取农业一线生产者和管理者的意见建议,确保课题来源于生产实践。继续探索完善择优定向委托、连续滚动支持的立项方式,加大对科研人员稳定支持力度,促进科研人员安心工作、潜心研究。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适合不同机构、不同人员的分类评价机制,切实解决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问题。巩固联合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科研机构、推广机构、教学机构、企业等协同创新,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科技创新与应用的合力。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与保护。加强农业科研诚信建设,营造科学民主、宽松包容的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