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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SARA、日本歌手辻诗音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SARA、日本歌手辻诗音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225号)


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审批请〔2012〕7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深圳市新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SARA、日本歌手辻诗音,于2012年8月19日到广东省深圳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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