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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发布水专项“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等5个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发布水专项“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等5个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建科研函[2012]146号)


有关单位:

  根据水专项“十二五”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针对重点流域及地区供水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结合《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水专项“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以下简称“饮用水主题”)2013年度拟立项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现发布“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流域饮用污染物的分布特征及处理特性研究”、“饮用水卫生基准与水质标准制定技术研究”、“放射性污染原水的强化净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城镇水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支撑平台示范研究与建设”等5个课题申报指南。课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可单独或联合具有优势的相关单位共同申报,但原则上不超过5家。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研究领域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且过去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止到2013年1月1日)。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1项同时参与1项水专项课题。课题参与人员同期只能参与2项水专项课题研究工作。

  (三)申报单位提出的经费分配方案应科学合理,牵头单位所占国拨经费预算额度原则上不少于40%。

  二、格式要求

  申报内容原则上要求在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的范围之内,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书(附件2)、预算书(预算填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jsbszx.org.cn/downnews.asp?id=22)和承诺书(附件3),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须包装完好,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不符要求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

  三、报送要求

  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预算书纸质版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申报书、预算书word版光盘2份。请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8月18日17:00时前送达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们将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研究任务承担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刘言正、薛重华、陈新

  电 话:010-57811041、5893402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2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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