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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48号――关于发布《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的公告(2012)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48号)


关于发布《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适应当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规范和促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修改方案

  为完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进行修改,修改方案如下:
  一、删除“4.2指标”中“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和“中水回用率”两项指标及相应的指标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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