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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信息化(国土资源领域)成果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成果
  (一)奖励范围。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系统方面的典型应用案例,对本级或本辖区、本领域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引领和带动国土资源管理流程优化及制度创新,经技术评价后,一年以上规模化应用的成果。
  (二)评审标准。
  一等奖:应符合以下标准:
  1.组织实施和推广应用难度很大,由本级或本级的部门行政主管领导牵头,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完成;
  2.成果应用覆盖本级多部门联动的重要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或贯穿本辖区各级的重要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并实现各级联动,具有健全的制度、组织机构保障成果应用的常态化;
  3.成果应用与国土资源日常管理或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产生新的管理或服务工作规范、质量标准,实现管理或服务方式的根本转变,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等奖:应符合以下标准:
  1.组织实施和推广应用难度比较大,由本级或本级的部门行政主管领导牵头,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完成;
  2.成果应用覆盖本级重要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或广泛应用于本辖区各级的重要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并具有相关的制度、组织机构保障成果应用的常态化;
  3.成果应用融入国土资源日常管理或服务工作流程中,促进管理或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信息化建设技术创新成果
  (一)奖励范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信息化、数据库或数据中心、应用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标准建设等方面有理论或方法创新,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建设模式和方法具有示范效应,经技术评价后,一年以上规模化应用的成果。
  (二)评审标准。
  一等奖:应符合以下标准:
  1.设计、开发和建设难度很大,建设思路、模式、方法有较大的创新,对推动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具有重大示范作用;
  2.建设规模大,整合集成度高,部署面广,具有很强的可持续拓展能力,达到较高的产品化程度;
  3.建立完备的运行维护体系,日常运行稳定可靠,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等奖:应符合以下标准:
  1.设计、开发和建设难度较大,建设思路、模式、方法有创新,对推动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具有较大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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