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魏洛阳故城礼制建筑区域遗址保护展示详细性规划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53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汉魏洛阳故城东汉灵台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116号)和《关于报批丝绸之路申遗遗产点汉魏洛阳故城太学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2〕20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灵台、明堂、辟雍和太学是汉魏洛阳故城的重要礼制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做好汉魏洛阳故城礼制建筑区域遗址的保护展示工作对汉魏洛阳故城的整体保护和展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请你局指导洛阳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积极筹措,提出汉魏洛阳故城礼制建筑区域整体保护展示的具体设想和思路,委托有关单位制定礼制建筑区域保护展示详细性规划,明确该区域整体保护展示的总体框架和技术路线,明确各遗址的保护展示方式和手段,妥善处理遗址保护展示与该区域城乡建设的关系,并按程序报批。
三、所报灵台遗址保护展示方案所提出的原址覆罩的保护思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尚需在研究灵台及其院落遗址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遗址整体布局、路网格局等,据此重新考虑展示整体布局,并进一步优化保护展示设施的形象设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同时,应补充论证保护展示设施顶部采用大面积玻璃天窗的可行性,充分考虑过度光照造成的建筑内部暖室效应对遗址所产生的影响。建议将灵台遗址的保护展示纳入礼制建筑区域保护展示详细性规划中统筹考虑。
四、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遗址现有考古资料的研究工作,并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进一步明确该区域各遗址之间的相互关系、整体布局、变迁以及遗址性质和保存情况等,为保护展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
五、请你局指导洛阳市人民政府,根据《汉魏洛阳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礼制建筑区域的居民搬迁、道路调整、垃圾清运等环境整治工作,为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