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邛窑十方堂遗址一号、五号窑包保护展示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537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邛窑十方堂遗址一号、五号窑包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建筑设计方案〉的请示》(川文物保〔2012〕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邛窑十方堂遗址一号和五号窑包保护棚的思路。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对考古资料的研究,明确一号和五号窑包遗址的保护展示对象及其性质,分析一号窑炉与周边作坊遗迹的关系、五号窑包现存建筑基址与周边窑址的关系以及一号和五号窑包之间的相互关系等,为保护方案设计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加强遗址现状勘察及其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勘察,查明遗址保存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据此提出区域排水、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三)补充评估保护棚建设对遗址及其周边环境和景观的影响,其建设应充分考虑龙窑与周边作坊遗迹等的关系,注意不同遗迹之间的呼应,其外观形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应进一步优化保护棚设计方案,优化功能布局,考虑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遗迹保护展示的需求,恰当处理空间关系,并提出保护棚内部环境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采光量、通风换气手段等,并为本体保护预留空间。
(四)补充提出保护棚运营及维护的具体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