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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2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1)每一处田野文物的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情况;
  (2)专职工作人员和群众文物保护员安全值守情况;
  (3)技防手段或者物防措施落实情况;
  (4)案件的报案渠道和通讯手段是否通畅等。
  3.博物馆防盗窃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情况;
  (2)中控室设置和防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博物馆展柜等展具的防破坏、损坏情况;
  (4)博物馆展品安全核查制度落实情况;
  (5)博物馆墙、门、窗、防护栏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开展专项行动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10月15日,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8月15日至8月20日)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后,在本辖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
  (二)排查整治(8月21日至10月7日)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认真查找和综合整治存在的各类文物安全隐患。
  (三)总结报告(10月8日到10月15日)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全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作为全国文物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大力督导,务求实效。
  (二)真查实改,确保安全稳定。各地要按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文物安全专题会议,参加一次文物安全检查;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安全演练,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性能测试。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督促做好辖区内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直至彻底整改。在十八大开幕前,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停止开放、死盯死守等断然措施,坚决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三)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强化安全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设备、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文物安全防范能力。10月15日前,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2012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书面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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