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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2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
  《文物安全案件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排查整治范围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
  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核定公布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
  四、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隐患,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古塔被盗隐患,博物馆被盗隐患。
  (一)全面排查整治的一般内容
  1.文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文物安全机构和人员管理情况;
  3.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文物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
  5.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6.防火、防盗、防抢劫和预防其他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7.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情况;
  8.文物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9.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安防、消防联动情况;
  10.其他文物安全工作情况。
  (二)有针对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文物建筑防火
  (1)消防供水情况;
  (2)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问题;
  (3)私搭乱建棚、房问题;
  (4)违规燃灯、烧纸、焚香问题;
  (5)防火分隔墙、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
  (6)对周边可能引发火灾危险因素的防控情况等。
  2.古遗址、古墓葬、古塔防盗掘,石窟寺、石刻防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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