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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0号――关于公布部分已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2年第30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现将部分已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商品名称

1

Z2006-0098

正己烷

2

Z2006-0132

7-氨基-3-氯头孢烷酸

3

Z2006-0305

建筑用硬杂木拼板和建筑用扣板

4

Z2006-0307

强化木

5

Z2006-0332

复合纸

6

Z2006-0342

“薄木浆”

7

Z2006-0343

木浆

8

Z2006-0433

废旧钢铁切割料、杂料

9

Z2006-0680

工业用吸尘器

10

Z2006-0843

皮卡车

11

Z2006-1303

铝塑复合板

12

Z2006-1361

高精度贴片机

13

Z2006-154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4

Z2008-0031

镭射镀铝纸

15

Z2008-0096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6

Z2008-0131

氧化锌靶材

17

Z2009-0133

电梯控制柜用控制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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