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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2012年度上半年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家文物局关于2012年度上半年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物督函〔2012〕1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2012年上半年,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认真实施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加大文物案件督察、督办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情况
  (一)执法巡查:2012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执法巡查69521次,检查发现违法行为227起,已调查处理完毕189起。其中,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巡查5497次,发现违法行为23起,调查处理23起;对列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巡查313次,发现违法行为6起,已调查处理完毕6起。
  (二)安全检查:2012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安全检查93495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862项,整改完毕3268项,整改率84.6%。其中,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检查8904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07项,整改完毕331项,整改率81.3%;对核定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检查1221次,发现安全隐患58项,整改完毕57项,整改率98.3%。
  二、文物行政违法与安全案件情况
  (一)文物行政违法案件:2012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接报全国文物、博物馆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79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65起,进行行政处罚34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23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21起,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7起,尚在调查处理的2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发生文物行政违法案件19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19起。
  (二)文物安全案件:2012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接报全国文物、博物馆单位发生文物安全案件143起,其中文物火灾案件5起,文物被盗窃、盗抢案件34起件,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91起,文物安全责任事故3起,其他文物安全案件10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发生文物安全案件15起,其中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8起,文物保护单位被盗窃案件5起,火灾事故2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文物安全案件共19起,其中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11起,文物保护单位被盗窃案件5起,火灾事故1起,其他安全案件2起。博物馆发生被盗案件3起。
  三、文物行政违法和安全案件信息监控工作情况
  2012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继续在全国开展文物行政违法和安全案件信息监控,及时掌握和有效处理各地发生的文物行政违法与安全案件。半年共收集文物行政违法与文物安全案件信息578条,通过“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告知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对其中的21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察督办。
  四、信息报送及公告制度实施情况
  2012年上半年,山西、陕西、四川等大部分省份在本辖区内认真实施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工作,及时上报文物案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汇总报送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但也有部分省份尚未在辖区内全面实施此项工作,没有专人负责,不能及时收集汇总文物安全检查与执法巡查工作情况,甚至有个别省份按估算填报数据,存在虚报、迟报现象,江苏、广东两省未报送相关数据,国家文物局对此提出批评。
  五、文物安全形势
  (一)2012年上半年,全国文物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世界文化遗产地、帝王陵寝被盗掘、盗窃案件相对减少,各地文物保护机构和文物保护员落实安全职责,连续挫败、制止多起企图盗掘文物案件。文物案件侦破效率继续提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盗窃、盗掘案件已侦破8起,追回了涉案文物。火灾事故发案较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2起火情,均及时扑灭,未损害文物本体。但是,从国家文物局接报的文物案件总数(142起)和各地上报的文物案件情况看,盗窃、盗掘文物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古墓葬、古塔地宫、文物保护单位石刻雕塑依然是当前犯罪分子侵害重点,文物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从案件统计情况分析,上半年,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案件主要集中为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违法建设,国家文物局接报的23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行政违法案件中,此类案件就达20起。由于各地认真实施《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加大了巡查力度,大部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都被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或者责令改正,避免或者减少了文物损失。因此,执法巡查制度化、常态化始终是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
  六、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各地要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将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作为日常基础工作,通过有效实施巡查检查,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文物安全与行政违法案件,提高执法效能。
  (二)开展文物安全综合治理。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在本地区全面开展文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综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文物防火灾、防盗窃盗掘、防责任事故等各项基础防范工作,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三)将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常态化。各地要认真总结2011年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经验和成果,努力协调建立公安、文物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针对本地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打击文物犯罪行动,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和威慑力。
  (四)认真落实《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各省级文物部门要将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提前安排落实,及时准确统计汇总,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和文物案件情况。对不按规定时限、内容、形式和要求报送文物案件和各项统计报表的,我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2012年上半全国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年统计表
  2.2012年上半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案件统计表
  3.2012年上半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统计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1:
  2012年上半年全国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执法巡查工作情况

文物安全案件(起)

行政违法案件(起)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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