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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第二部分 自查结果评价


  (总分300分,由农业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省(区、市)《县级动物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情况表》统计分析结果计算)

考核评价项目

考核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一、执法机构主体资格(60分)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所占比例

60

低于5%(含5%)得满分、超过5%低于10%得50分、超过10%不得分

二、执法人员主体资格(60分)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情况

60

全部完成,且全部为在编在岗人员的得100分。全部完成,但非在编在岗人员比例低于10%的得50分。未完成,或虽完成但非在编在岗人员比例超过10%的不得分

三、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公共财政保障(60分)

财政资金供给方式

60

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比例低于10%的得满分。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比例超过10%低于30%的得50分。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比例超过30%的得20分

四、动物养殖屠宰环节监管(60分)

1、动物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率

30

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2%扣1分(发证数除以按《畜牧法》规定备案场数,未实施备案的不得分)

2、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率

30

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2%扣1分(发证数除以统计数)

五、行政执法案件查处(60分)

1、县级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数所占比例

30

少于10件的县所占比例低于30%得满分。少于10件的县所占比例大于30%小于50%得20分。少于10件的县所占比例大于50%的不得分

2、2011年全省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

20

 

无行政复议,或虽有行政复议案件但决定维持的得满分。有行政复议案件,且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不得分

3、2011年全省行政诉讼案件

10

无行政诉讼案件,或虽有行政诉讼案件但判决维持的得满分。有行政诉讼案件,且行政诉讼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的不得分


第三部分 县级考核评价

  (每个县总分500分,由交叉检查考核组评定。取被考核县成绩平均分计入各省(区、市)考核评价总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一、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100分)

(一)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银行帐号

 

30

10

 

1、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2、有得分,没有不得分

查相关证明文件

(二)职能整合

1、按照国发〔2005〕15号,对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机构和行政执法职能进行了整合。

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委托行使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职权的,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20

 

20

 

1、按照规定整合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得满分,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职能分别由不同机构实施的得5分

2、有委托文件得满分,没有委托文件或违法委托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权的不得分。没有承担委托执法职权的此项满分

 

查编制部门批复文件和相关文材料件

 

(三)财政资金供给方式

10

全额拨款得满分、差额补助或部分全额拨款得5分、自收自支得1分

查文件

(四)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10

设立并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机构的得10分、设立并作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得5分、未设立的不得分

查文件

二、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情况。(50分)

(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情况

1、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

2、经确认的官方兽医在编在岗

 

10

10

 

1、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2、经确认的官方兽医全部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编在岗人员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查文件和培训、会议记录。

(二)《禁令》落实情况※

10

随机抽查2名执法人员,全答对得满分,答对1人得3分,都答错不得分

(三)培训、考核

1、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设

2、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

 

10

10

 

1、有制度得分,否则不得分

2、开展全员培训三次以上的得满分,三次以下的得5分,没开展的不得分

三、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责落实情况。(50分)

(一)梳理、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法定职责和监管任务等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执法职权清理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10

 

5

 

1、清理完成、对外公布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2、有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得满分,没有不得分

按照政府规定开展,查相关文件和政务公开网站

(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

1、2011年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查办情况

2、2011年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情况

3、2011年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诉讼情况

 

20

5

5

 

1、超过10件得满分,无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分,每少1件扣3分,扣完为止。

2、无行政复议案件或有行政复议案件决定维持的得满分,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不得分

3、无行政诉讼案件或有行政诉讼判决维持的得满分。行政诉讼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查阅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表,现场查行政处罚案卷、有关文件

(三)行政处罚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5

 

符合《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基本要求的得满分,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随机抽查1卷行政处罚案卷

 

 

 

四、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情况。(50分)

(一)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2、统一订购、统一发放

3、专人、专账、专库管理

 

5

5

5

1、有管理制度得分,没有不得分

2、有订购、发放登记记录得分,没有不得分

3、有专职管理人员、有账目、有库房得满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查管理制度、领取发放记录

(二)检疫证明使用情况

1、出证人员具有法定资格

2、检疫证明填写规范※

 

10

15

 

1、具备法定资格得满分,1人不具备扣5分,扣完为止

2、符合填写规范得满分,1处不规范扣5分,扣完为止

核查官方兽医确认登记表、随机抽查5本检疫证明存根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

1、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为执法标志唯一使用主体。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使用符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使用规范》的要求

 

5

 

5

 

1、符合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2、符合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实地检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申报点

五、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管情况。(100分)

(一)动物养殖环节监管情况

1、摸清各类养殖场所基本情况

2、动物养殖场所(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率

3、养殖环节监管制度

4、养殖环节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5、动物产地检疫率

 

5

20

 

10

10

15

 

1、有分类管理档案得分,否则不得分

2、发证率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2%扣1分(发证数除以按《畜牧法》规定备案场数,未实施备案的不得分)

3、有制度得分,否则不得分

4、开展监管,有监管记录得分,否则不得分

5、100%或实际检疫数加上实施行政处罚数量等于100%得满分,每降低5%扣3分,扣完为止(用产地检疫数量除以畜牧生产统计数字)

查统计资料、许可档案

(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

1、严格控制补助范围

2、完善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

3、强化无害化处理“四不一处理”措施的监督检查

4、严肃查处出售病死动物违法行为

 

10

10

10

 

10

 

1、符合标准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2、有登记、无错误得分,无登记不得分

3、有检查有记录得分,否则不得分

4、有违法行为查处得分,否则不得分

 

查文件资料

六、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管情况。(100分)

(一)动物屠宰环节监管

1、摸清动物屠宰场所基本情况

2、动物屠宰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率

3、屠宰环节监管制度

4、屠宰环节监管职责落实

5、屠宰检疫工作落实情况

6、配合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情况

 

10

15

 

10

10

15

10

 

1、有分类管理档案得分,无不得分

2、发证率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2%扣1分(发证数除以统计数)

3、有制度得分,无不得分

4、开展监管,有监管记录得分,否则不得分

5、屠宰检疫记录完善得分,否则不得分

6、围绕资格审核清理开展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顿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实地检查动物屠宰场(厂、点),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

(二)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

1、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职责

2、按照省级分配数量开展监督检测

3、“瘦肉精”监督检测可疑或阳性样品追踪

4、按照《“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移交“瘦肉精”违法线索

 

10

10

5

5

 

1、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2、按规定数量或超过规定数量开展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3、对可疑样品或阳性样品进行追踪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无可疑或阳性样品得满分

4、移交的得满分,未移交的不得分。无案件的得满分

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情况。(50分)

(一)动物检疫申报点设置

1、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满足工作需要,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

2、每个屠宰场(厂、点)设置1个

 

5

 

5

 

1、符合规定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2、符合规定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核查相关文件

(二)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具备满足检疫及办公的设施设备,配备检疫工具、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文件柜、储藏柜、办公桌椅、交通工具等

3、政务公开:公示内容包括检疫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申报时限、检疫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检疫申报点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4、按规定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悬挂 “XX县动物检疫申报点”标牌

5、制度公开:包括动物检疫申报点内墙张贴《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检疫规程、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工作制度等

 

5

10

 

 

10

 

 

 

 

5

 

10

 

1、符合规定得满分,有但未达标得2分

2、符合规定得满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3、符合规定得满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4、符合规定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5、符合规定得满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动物检疫申报点和生猪定点屠宰厂

加分项目(50分)

(一)动物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保障

1、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技术支撑沟通机制

2、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通报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信息

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快速检测室

 

10

 

10

 

10

 

1、有制度得分,否则不得分

2、通报2次(包括2次)以上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3、有得分,否则不得分

 

现场检查,查文件资料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

10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查编制部门文件

(三)在省级媒体有正面宣传报道(不含网站)

10

有得分,否则不得分

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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