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编办等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


  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结合县域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县级医院实际水平,有计划地开展支援工作,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对口支援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建立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

  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政府在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县级医院每年选派不少于3名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编制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加强专科建设。

  三、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批通过改革试点取得成熟经验的政策措施

  (一)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巩固便民惠民措施成果。继续推进“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开展预约诊疗活动,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广泛开展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的预约挂号工作,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优化门急诊服务和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自助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普遍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全国所有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病房,三级甲等医院实现全院覆盖,6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工作量大、危重患者多的病房要增加护士配备。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县级以上全覆盖。

  以临床路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所有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都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所有三级甲等医院和至少40%的二级甲等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分别不少于每家医院15个和5个。进一步完善与区域信息平台衔接、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探索将医院信息化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相连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