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机械工业部
电子工业部 冶金工业部 轻工总会 纺织总会 国家
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九五”期间实施出口质量
许可证产品目录和1996年计划安排的通知
(国检监联(1996)24号 1996年1月31日)
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机械、电子、冶金、轻工、纺织、医药主管部门,各检测单位:
根据李岚清副总理要按国际惯例对涉及安全、卫生的产品进行强制检验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产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将“九五”期间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产品目录和1996年颁发出口质量许可证计划公布如后(见附件1、2)。
列入1996年颁发出口质量许可证计划的产品,凡要求出口的工厂应不迟于1996年10月1日向所在地商检局提出申请。
“九五”目录中除过去已规定凭质量许可证报验出口的产品以外,其它部分产品(见附件3)从1996年10月1日起,各地商检局凭质量许可证接受报验。
附件:如文
附件一
“九五”期间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产品目录
一、机械产品
金属切削机床、台钻、砂轮机、锻压机械、木工机械、量具、刃具、磨具、机床附件、装载机、汽车起重机、叉车、推土机、拖拉机、内燃机(600马力以下)、中小电机、分马力电机、防爆型电机、电焊机、电线电缆、电动工具、中小水力发电设备、汽轮发电机组、千斤顶、铅酸蓄电池、电度表、万用表、安装式电表、水表、手动葫芦、电动葫芦、农用泵、电焊条、低压电器、高压电器、摩托车、汽车。
二、电子产品
收录音机、组合音响、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录放像机、微型电子计算机系统
三、轻工业机电产品
自行车、家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电熨斗、灯具、电动缝纫机。
四、纺织机械产品
棉精纱机、棉细纱机、棉精梳机、梳棉机、并条机、织布机。
五、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