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与房地产投资。黑龙江省劳动厅1993年6月批准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动用养老保险基金1000万元,投资到海南亨通房地产公司,至今连本金也没有收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保险事业局1993年4月以保值增值名义,将养老保险基金2000万元借给市聚兴建筑工程公司用于房地产投资,至今没有归还。广东省省级及市级社会保险机构,1993年至1995年投资于房地产的基金数达65760.19万元,其中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动用养老保险基金24250万元投资亿安大厦。
(三)直接参股或购买地方债券。天津市劳动局1991年动用养老保险基金2500万元入股交通银行,1992年天津市社会保险公司成立后,先后动用养老保险基金2905万元投资入股。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局购买深圳发展股3798万元,1992年到1994年抛出150万股,收回5644万元,加上利息共计7339.5万元,该局将收回资金冲平养老保险基金本金,剩余资金(深交所尚有4868万股)形成“帐外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保险事业局1991年至1995年用基金购买地方债券2520万元。
(四)直接投资或委托放贷。辽宁省劳动保险公司1993年从8个地市筹集养老保险基金470万元,专门成立运营科搞投资。大连市劳动保险公司从1991年至1993年动用养老保险金5050万元,投资大连国际博览中心、康德酒楼、大连开发区城市信用社房屋开发公司,其中一部分资金已难以收回。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抽调16个城市的养老保险基金1287.78万元搞运营。上海市劳动服务公司1992年经市政府同意,在生产自救费中列支3000万元,筹建上海市富裕劝业公司。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1995年委托放贷24400万元,年末委托放贷余额为29736.5万元,逾期2336.57万元。深圳市社会保险局1994年2月投资23924.93万元与海天出版社兴建海天大厦,其中部分为社保局办公用房。深圳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于1993年、1994年分别向新城大厦、蛇口金海实业公司投资(一部分为借款)1300万元和1700万元。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从各地市筹集养老保险基金530万元搞投资,大部分没有收回。海南省海口市社会保障局1993年至1995年用委托银行贷款的办法,将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差额部分,让企业以赞助费名义转给社保局作该局的管理费收入,共计3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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