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我部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提交的《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环境保护有关事宜的请示》(中国核电安发〔2012〕30 号)及其附送的核查技术报告、上市方案进行了核查,委托我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我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对其下属企业的核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复核,并就有关情况征求了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意见。基本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国核电是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前共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3家,参股子公司1家;控股在役核电机组9 台,装机容量649.6万千瓦;控股在建核电机组 10 台,装机容量 1028 万千瓦。该公司主要从事核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等领域(本次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见附件1)。
二、核查情况
(一)核安全情况
1.运行核电厂安全情况
中国核电下属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及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的运行核电厂总体运行情况平稳,没有发生过 2 级及以上运行事件,三道安全屏障完整,机组运行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各核电厂均建立了运行经验反馈体系。
2. 在建核电厂建造质量情况
中国核电下属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方家山项目、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和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的在建核电厂,按照法规要求提交了选址、建造等各阶段的安全分析报告和质量保证大纲等文件,建造活动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建造许可证条件开展,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 核安全管理情况
中国核电下属各企业的核电厂均按照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培训体系运转正常;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各类核安全许可证。
4.运行事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