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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1、该表由企业严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由企业所在地区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盖章;
  2、有多个环保设施时在表中分别列出;
  3、污染产生量指废气产生量(立方米/小时)、废渣产生量(吨/年);
  4、根据过去1年的监测情况填表,至少提供两份检测报告。

  附表五: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核实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企业环评及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说明(附环评报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复印件):
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说明(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附表六: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评价备案表等有关文件复印件):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附表七:
  省级稀土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省级稀土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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