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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12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洪泽湖大闸蟹、茶口粉干、建宁黄花梨、仰韶小米(坻坞小米)、鹤峰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理化指标:水分≤12.0%,直链淀粉含量12%至21%,胶稠度≥90%,蛋白质≥9.3%,粗脂肪≥3.5%。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附件5
  鹤峰茶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当地群体种以及适宜加工鹤峰茶的其他中小叶树种。

  二、立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500至1000米,pH值4.0至6.0,土壤类型为黄壤或黄棕壤土,有机质含量≥1.5%,土层厚度≥50cm。

  三、栽培管理

  1.育苗:采用无性繁殖方式育苗。

  2.栽植:春季栽植时间为2月下旬至3月下旬,秋季栽植时间为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栽植密度≤6万株/公顷。

  3.茶园施肥:每公顷每年施腐熟有机肥≥15吨。

  4.环境要求、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鲜叶采摘

  3月中旬至4月下旬按标准采摘单芽至一芽二叶鲜叶。不得采摘病虫叶、紫叶、鱼叶和红叶,具体规格如下表:

级别

芽叶组成

具体比例

特级

单芽、一芽一叶初展为主

单芽、一芽一叶占98%

一级

一芽一叶为主

一芽一叶占90%

二级

一芽二叶为主

一芽二叶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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