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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11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资中枇杷、老鹰茶、南江杜仲、南江厚朴、河西走廊葡萄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111号)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资中枇杷、老鹰茶、南江杜仲、
南江厚朴、河西走廊葡萄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资中枇杷、老鹰茶、南江杜仲、南江厚朴、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资中枇杷、老鹰茶、南江杜仲、南江厚朴、河西走廊葡萄酒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资中枇杷

  (一)产地范围。

  资中枇杷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资中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资中枇杷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资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资中枇杷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老鹰茶

  (一)产地范围。

  老鹰茶产地范围为四川省石棉县美罗乡、丰乐乡、挖角乡、草科乡、栗子坪乡、新棉镇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老鹰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石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老鹰茶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南江杜仲

  (一)产地范围。

  南江杜仲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南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南江杜仲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南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江杜仲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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