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111号)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资中枇杷、老鹰茶、南江杜仲、
南江厚朴、河西走廊葡萄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资中枇杷、老鹰茶、南江杜仲、南江厚朴、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资中枇杷、老鹰茶、南江杜仲、南江厚朴、河西走廊葡萄酒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资中枇杷
(一)产地范围。
资中枇杷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资中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资中枇杷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资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资中枇杷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老鹰茶
(一)产地范围。
老鹰茶产地范围为四川省石棉县美罗乡、丰乐乡、挖角乡、草科乡、栗子坪乡、新棉镇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老鹰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石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老鹰茶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南江杜仲
(一)产地范围。
南江杜仲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南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南江杜仲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南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江杜仲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