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检测技术平台建设。依托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将质检系统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地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为民营企业产品研发、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新技术研究等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质检系统实验室的人才、设备和技术优势,加强产学检研的合作,为出口产品核心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提供有力支持,为新兴企业掌握关键技术、突破制约发展的技术瓶颈提供支撑服务。
六、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及时广泛收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动向和应对措施。根据我国主要出口商品、主要贸易伙伴和对我出口影响较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建立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WTO/SPS国际通报咨询中心和专家团队的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在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面临的问题。
七、为民营企业提供国际认证认可服务。建立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农产品认证体系。在出口食品企业全面推行HACCP体系,帮扶民营企业出口。进一步提高出口食品企业对外注册企业质量,拓展对外注册的国家和产品范围,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获得国外卫生注册。为企业获得CE、TUV、UL等国际检测认证提供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取得国外认证。
八、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原产地规则、标准促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大普惠制和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帮助出口民营企业用足用好优惠原产地政策,切实享受国外关税减免待遇,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组织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动民营企业树立“中国制造”品牌形象。
九、认真执行国家收费减免政策。继续落实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政策,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落实全额免收小型、微型企业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政策。
十、大力推进通关便利化。完善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分类管理等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出口货物简化手续,提高通关效率。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加快主干系统开发,推广应用进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完善口岸查验平台、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检验检疫证书国际核查工作,为我出口货物在国外通关提供便利,推动国际贸易秩序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