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实自查情况,掌握总体情况
在省级政府自查的基础上,对省级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掌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总体情况。
(二)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相关情况
三部局在前期内业分析的基础上,对选定的2-3个市县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相关自查数据的真实性。
(三)发掘典型,总结经验
发掘被抽查省份在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的好做法、好典型,认真总结在创新耕地保护有效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
(四)分析评价,提出意见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的有关政策制度,以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相关要求,对被抽查省份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原因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完善工作的建议。
三、抽查步骤
根据《检查通知》要求,本次重点抽查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耕地质量管理建设情况。抽查工作主要分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情况对接、形成报告等5个步骤进行。
(一)听取汇报
1.细化工作方案。检查组按照《检查通知》的要求及检查内容和重点,选定2-3个市县进行重点抽查,安排具体行程。
2.召开汇报会。听取省级人民政府汇报,包括上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整改落实情况、2011年度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有关建议。
(二)查看信息化建设情况和相关资料
根据抽查任务和各省(区、市)自查重点内容,重点查看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基础工作情况;查阅耕地保护制度相关文件以及基本农田划定、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相关资料。
(三)实地抽查
根据内业分析,结合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实际情况,检查组研究确定抽查对象、内容和重点,并对选定的2-3个市县进行实地抽查,了解并总结地方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与有效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亮点,掌握地方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印证省级自查情况与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