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请各省份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本省份负责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汇总上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送部就业促进司。

  电子邮箱:yangyinglin@mohrss.gov.cn

  附件:1.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2.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公民身份号码

 

毕业院校

 

毕业日期

年 月 日

学  历

1.博士 2.硕士 3.本科

4.专科 5.其他

所学专业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电子邮箱

 

邮  编

 

手  机

 

固定电话

 

困难状况

1.零就业家庭  2.家庭经济困难  3.残疾  4.不属于困难情况

就业地意向

(请选一项)

1.准备到外地就业 2.准备在本地就业 3.不确定

就业意向

(可选多项)

1.准备考公务员 2.准备考事业单位 3.准备到企业就业 

4.准备创业 5.准备参加基层项目 6.准备应征入伍 

7.准备升学 8.准备出国 9.自愿暂时不就业 A.其他

就业服务需求(可选多项,自愿暂时不就业的不用填写)

1.政策咨询 2.职业介绍 3.职业指导 4. 就业见习

5.职业培训 6.职业技能鉴定 7.创业培训 8.创业指导

9.公益性岗位 A.其他

就业去向

(日后根据回访结果填写)

1.党政机关 2.事业单位 3.国有企业  4.非国有企业 

5.自主创业 6.社区岗位 7.基层项目  8.科研助理 

9.灵活就业 10.部队   11.就业见习 12.职业培训 

13.升学出国 14.自愿暂时不就业    15.其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