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手术全程严格无菌操作:
(1)术中用品的质量必须合格。严禁使用院内自行配制的制剂作为眼内灌注液。
(2)手术室、手术器械、仪器等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灭菌,每位患者必须使用单独的手术包和手术器械,防止发生感染。
(3)用0.06%碘伏消毒眼部皮肤。开始手术前,术眼用0.025%碘伏溶液或含抗菌素的眼部冲洗液冲洗结膜囊。手术操作中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如已知患者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 阳性,其手术应当安排在每日手术的最后,术后手术器械需用84消毒液浸泡后高压消毒。梅毒患者治愈后方能实施手术。
3.麻醉方式:由术者选择。
4.手术方式:由术者选择。建议使用小切口非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和人工晶状体植入术。禁用针拨术。
5.手术完成后,应做抗菌素和糖皮质激素的结膜下注射。
(五)术后处理。
1.术后随诊:
(1)术后次日复查,包括视力、裂隙灯检查。
(2)术后3-5天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随访。
(3)术后两周内和3个月时随诊,了解视功能恢复情况和有无发生并发症。
2.术后用药:
(1)滴用抗菌药物滴眼液和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每日3~4次,持续2~3周。必要时可加用或改用非甾体抗炎药。
(2)术后一般没有必要常规全身使用抗菌药物。但对于功能性独眼、易感染体质或其他局部因素等特殊情况时,术后可以给予全身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3)针对术后反应,由手术医生决定其他对症处理措施。
二、手术质量控制标准
(一)视力恢复标准。
单纯白内障患者,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两周后的裸眼远视力≥0.3的比率应当达80%以上,矫正远视力≥0.3的比率应当达90%以上。
(二)人工晶状体植入率。
人工晶状体植入率应当达到90%以上。
(三)严重手术并发症。
1.严重手术并发症包括:麻醉导致眼球穿通伤、麻醉损伤视神经导致患者失明、感染性眼内炎、角膜内皮功能失代偿、手术源性视网膜脱离、驱逐性脉络膜上腔出血、晶状体核脱入玻璃体腔并导致严重并发症等。
2.严重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应低于0.1%。
3.严重手术并发症的处理:定点医院一旦出现上述严重手术并发症,应当及时联系上级医院会诊处理,并且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暂停项目工作,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审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实施项目。
附件4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201
年
月
类 别
| 当月筛查例数
①
| 当月手术例数
②
| 累计筛查例数
③
| 累计手术例数
④
| 总任务量
⑤
| 项目执行进度
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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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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