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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2.手术全程严格无菌操作:

  (1)术中用品的质量必须合格。严禁使用院内自行配制的制剂作为眼内灌注液。

  (2)手术室、手术器械、仪器等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灭菌,每位患者必须使用单独的手术包和手术器械,防止发生感染。

  (3)用0.06%碘伏消毒眼部皮肤。开始手术前,术眼用0.025%碘伏溶液或含抗菌素的眼部冲洗液冲洗结膜囊。手术操作中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如已知患者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 阳性,其手术应当安排在每日手术的最后,术后手术器械需用84消毒液浸泡后高压消毒。梅毒患者治愈后方能实施手术。

  3.麻醉方式:由术者选择。

  4.手术方式:由术者选择。建议使用小切口非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和人工晶状体植入术。禁用针拨术。

  5.手术完成后,应做抗菌素和糖皮质激素的结膜下注射。

  (五)术后处理。

  1.术后随诊:

  (1)术后次日复查,包括视力、裂隙灯检查。

  (2)术后3-5天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随访。

  (3)术后两周内和3个月时随诊,了解视功能恢复情况和有无发生并发症。

  2.术后用药:

  (1)滴用抗菌药物滴眼液和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每日3~4次,持续2~3周。必要时可加用或改用非甾体抗炎药。

  (2)术后一般没有必要常规全身使用抗菌药物。但对于功能性独眼、易感染体质或其他局部因素等特殊情况时,术后可以给予全身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3)针对术后反应,由手术医生决定其他对症处理措施。

  二、手术质量控制标准

  (一)视力恢复标准。

  单纯白内障患者,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两周后的裸眼远视力≥0.3的比率应当达80%以上,矫正远视力≥0.3的比率应当达90%以上。

  (二)人工晶状体植入率。

  人工晶状体植入率应当达到90%以上。

  (三)严重手术并发症。

  1.严重手术并发症包括:麻醉导致眼球穿通伤、麻醉损伤视神经导致患者失明、感染性眼内炎、角膜内皮功能失代偿、手术源性视网膜脱离、驱逐性脉络膜上腔出血、晶状体核脱入玻璃体腔并导致严重并发症等。

  2.严重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应低于0.1%。

  3.严重手术并发症的处理:定点医院一旦出现上述严重手术并发症,应当及时联系上级医院会诊处理,并且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暂停项目工作,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审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实施项目。

  附件4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201   

类 别

当月筛查例数

当月手术例数

累计筛查例数

累计手术例数

总任务量

项目执行进度

④/⑤

例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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