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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政司  张睿

  联系电话:010-68792785

  传  真:010-68792513

  联系 人:中国残联康复部  孟晓

  联系电话:010-66580397

  传  真:010-66580086

  附件:“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卫生部

中国残联

2012年7月27日

  附件
“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
复明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解决贫困人群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减轻其就医负担,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国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逐步消除因白内障导致的可避免盲。为做好项目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项目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国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

  二、项目内容

  对全国28个省(区、市)(北京市、天津市和上海市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并实施复明手术,每例手术由中央财政补助手术经费800元。2012年手术任务为25万例。

  卫生部、中国残联根据各地贫困白内障患者数量、防盲治盲工作基础、前期项目执行情况,确定了2012年度各省(区、市)项目手术数量(见附件1)。以后年度的手术任务数量及其分配,将根据中央财政补助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另行通知。

  三、项目时间

  2012年至2015年。2012年度项目手术任务须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卫生部、中国残联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并对手术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中国残联负责制定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输送方案并督促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负责制定本省(区、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按照本《管理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区、市)医疗资源分布、贫困白内障盲情以及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制定本省(区、市)“十二五”期间项目管理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省(区、市)的项目组织、协调与管理。

  北京市、天津市和上海市卫生局和残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同级财政经费支持,做好本地区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当年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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