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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巩固“十一五”时期工作成果,进一步解决贫困人群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卫生部、中国残联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对全国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由中央财政对手术费用进行补助。现将《“十二五”期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管理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管理方案》)印发你们,并就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项目重要意义的认识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实施好这一项目是深化医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推进防盲治盲工作,实现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前消除可避免盲”目标,满足贫困人口眼保健需求的重要内容。2009年-2011年,项目帮助109万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直接体会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成果。各级地方政府在项目带动下也进一步加大防盲治盲的工作力度,项目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重要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局出发,坚持前期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在“十二五”期间切实组织好、实施好项目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按照《管理方案》要求,认真总结前期项目工作,根据既往工作基础和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本省(区、市)“十二五”期间项目管理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继续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提升项目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将本省项目管理方案于8月7日前分别报至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

  三、以点带面,建立防盲治盲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将项目任务与防盲治盲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继续将提高县医院眼科服务能力作为重点,通过项目带动基层防盲治盲能力建设,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争取将防治白内障盲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范畴,建立防盲治盲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工作力度,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防盲治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贫弱人群的良好氛围。

  卫生部、中国残联将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定期公示项目医院。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卫生部与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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