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方式
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制定年度培训方案,组织编写和审定培训大纲和教材,遴选培训基地,组织协调相关协会开展培训工作等。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当地相关协会、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动员药品流通企业员工积极参加各项培训。
有关协会和选定的培训基地负责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备案。待统一的培训教材印发后,各培训基地落实师资聘任、学员招生、教学管理及考试发证等具体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国资委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
(二)中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由各培训基地提出计划后,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国资委职业经理研究中心组织各地协会和培训基地实施。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牵头执行,各地协会和培训基地配合。
(四)营养健康消费指导师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牵头执行,各地协会和培训基地配合。
(五)其他培训由各地协会和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
(六)所有培训工作开展前应先进行师资培训,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培训教材
成立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牵头,有关协会和专家参与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人才培训系列教材》编委会,2012年启动以下教材的编写工作。
(一)《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通用教程》,主要内容包括: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沿革和新医改方案、医药产业政策、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准则等。
(二)《药品流通行业中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大纲》,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基础理论,典型案例分析,中级职业经理人通用能力等。
(三)《药品流通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大纲》,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流通企业战略管理、资本运营和发展新型流通方式的国内外新理论、新方法和典型案例分析,高级职业经理人通用能力等。
(四)《药品流通行业标准解读》,详细解读商务部制定的《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等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