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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请指导相关协会做好首届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按照“全国动员、广泛参与、自下而上、层层比赛、赛练结合、注重实效”的精神,大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预赛以各企业、职业院校为比赛单位,可结合自身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赛活动。
  2、复赛在竞赛组委会指导下,以各省市为单位举办。在复赛的基础上由各省市分别对每个职业、岗位、组别的竞赛推荐出6名代表参加全国决赛。
  3、决赛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的领导下,由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和岗位技能竞赛办公室负责组织。
  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承办单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医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中国网络电视台、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五、组织机构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承办单位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管理竞赛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指导当地行业协会积极配合承办单位组织药品流通行业职工和学生参加此项竞赛活动,确保本地区竞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好本级比赛,通过比赛选出最优秀的选手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二)坚持原则,规范运作。竞赛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比赛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真正把职业道德好、技术水平高的选手选拔出来,赛出风格、赛出团结、赛出水平,使竞赛成为提高药品流通行业职工技能水平、展示药品流通行业职工风采的有效载体。
  (三)加强培训,引导学习。要通过这次竞赛活动,组织引导药品流通行业职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立足岗位、创新创造,打造知识型、创新型、技能型药品流通行业职工队伍。
  (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按照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竞赛工作格局,共同做好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协调沟通,根据各地实际,积极争取对各项目决赛取得名次的选手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要做好各项目竞赛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五)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广泛宣传开展药品流通行业岗位职业技能竞赛的意义,宣传开展活动的典型经验及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竞赛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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