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活动日程安排
1、2012年8月11日-9月20日,投稿受理;
2、2012年9月21日-9月30日,专家评审;
3、2012年10月1日-10月25日,展示推广活动筹备(获奖作品设计者需制作实物作品,参加展示);
4、2012年10月28日-10月30日,获奖作品在“博博会”专场展出;
5、2012年10月29日,颁奖暨推介会。
七、主办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仇岩、姜新颖
联系电话:010-84637279,13901164961,13811746070
传真:010-6405590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410室
邮编:100009
电子邮箱:bwgwhcp@163.com
附:《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
中国博物馆协会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
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
作品申报表
投稿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稿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投稿人须知
1、本《申报表》由四部分组成:投稿人须知、投稿人信息、设计作品基本信息、设计图。投稿人必须完整填写,不得缺项漏项。如内容较多,可微调表格大小,但不可以调整表格顺序。
2、投稿人下载《申报表》后,系统将自动为每个参评作品分配一个编号(表格右上角),此编号是参评作品的唯一标识号,投稿人不得更改编号信息,《申报表》中设计图页仅保留设计编号,不得填写任何投稿人及投稿单位信息,否则投稿无效。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且投稿人应保证所有参评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如存在抄袭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存在上述问题的作品,法律责任自负;如已获奖,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奖励,并追回奖金。
4、参评作品知识产权由设计者和提供设计元素的博物馆共有。未经设计者同意,博物馆无权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设计者开发生产该产品也需取得博物馆许可。
5、投稿人应同时提交电子申报表及纸质申报表。电子申报表“投稿人信息页”应由投稿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计算机,并存入WORD文档,与表二、三形成同一个文件,然后将该WORD文件及设计图文件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纸质申报表必须由投稿人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后,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活动指定地点。截稿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若截稿后5天主办方仍未收到纸质申报表,视为无效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