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仇岩、姜新颖,联系电话:010-84637279,传真:010-64055901,电子邮箱:bwgwhcp@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作品征集启事

国家文物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作品征集启事

  为了提高我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的设计开发水平,引导和鼓励全国博物馆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博物馆文化元素,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开发一批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适应市场趋向和公众需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并为配合第五届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以下简称“博博会”),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主办方)于2012年8月--11月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推介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博物馆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作品,特发布启事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凡有志于从事博物馆文化产品设计、开发的文博单位职工、专业设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文化产品企业、设计机构和博物馆等个人和单位均可选送作品,参加活动。
  选送作品应当属于依据主办方在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http://www.chinamuseum.org.cn/)或国家文物局网站(http://www.sach.gov.cn/)发布的博物馆文化素材元素为基础设计的,突出博物馆的文化特色,未上市销售的原创文化礼品、办公用品、家居饰品、旅游纪念品等,不包括已经投入生产销售环节的博物馆文化产品。
  二、作品征集要求
  1、新颖原创:创意设计新颖独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全国博物馆产品开发工作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2、特色突出:注重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博物馆藏品所蕴含的丰富文化信息,有效彰显博物馆文化的独特魅力与内涵,能够满足公众“把博物馆带回家”的愿望;
  3、实用性强:作品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与公众的学习、工作、生活紧密相关,并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4、市场价值高:作品选材合理,工艺精良,能够适应公众口味和市场要求,具备生产可行性。
  三、作品评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